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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园区企业:

现将2015年度无锡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支持科技支撑(工业、农业、社会发展)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科技保险资助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优势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计划、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产业化推进(贷款贴息)计划、重大研发(设计)机构资助计划、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资助计划、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补助计划、国际技术转移平台资助计划等科技创新专项的实施。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支撑(工业、农业、社会发展)计划、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优势企业)的项目面向全市(含江阴市、宜兴市)申报,鼓励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4.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项目实行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研发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所规定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的申报入口进入“无锡市产业化升级引导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cyzxzj.wuxi.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无锡科技”网上下载)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6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一式4份)报送至各地区科技局、财政局审核盖章。各地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同时向社会公示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送达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公示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为加强政府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资金的监督管理,本年度立项签订合同的项目以及不签合同市级补助25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仍须到本地区的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专户(一个项目一个农行帐户,与本项目无关的资金不得划入该项目的专用帐户)。
4.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的公章;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5.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
3.如申报材料不符要求或需补充完善,各地区科技局需通过网络受理模块及时向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xkjj.gov.cn)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
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加7日。
各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知本地区申报单位提前送达纸质材料进行初审,以便出具项目申报推荐意见函。

六、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请材料中的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提供该单位的不诚信记录信息,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它事项
1.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侯建伟,联系电话:85617307。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7704550。
3.各类计划项目申报的联系人电话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及链接:http://www.wxkjj.gov.cn/014006489/doc/2015/4/299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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