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31号)和《关于聚力创新实施“暨阳英才计划”的意见》(澄委发〔2017〕1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江阴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普通高校在校生或2008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13年7月1日以来在本市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项目实体。
1、创业项目须符合省市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具有原创性、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等特点;
2、创业项目为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项目拥有者同意在江阴公共平台公开或部分公开有关信息;
3、项目实体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法人代表或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且大学生出资总额不低于投资总额的20%;
4、项目实体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及违法记录。
三、申报范围
各部门、各镇(街)、行业协会、民间组织重点扶持推荐的创业项目。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按照得分高低评审出最多不超过2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评审出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各级各类创业比赛。
五、申报材料
申报2018年江阴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阴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附件1);
②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word电子版);
③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④创业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介绍材料;
⑤项目拥有者个人征信记录;
⑥带动就业证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吸收投融资情况、项目有关专利、知识产权、获奖证明、专家推荐材料等。
六、评审流程
1、初审。由各单位对拟推荐申报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江阴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申报。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公示。入围优秀创业项目按综合评分高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创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年度重点任务,主要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要求、责任、进度“三落实”,程序、标准、过程、结果“四公开”,扎实有序推进申报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扩大参与范围。各单位要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作为当前创业宣传的重点和政策落实的抓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深入宣讲申报标准、申报程序、扶持政策等内容,吸引更多的创业载体和大学生主动申报。要深入各级、各类创业载体,把大学生创业者作为宣传重点,促进各种创意及时转化为创业实体,积极引导他们申报优秀创业项目。
3、严格标准程序,确保质量效果。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审核程序,对照申报标准,逐项逐条审核,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如实填写推荐意见,真正将优质载体和优秀项目选拔、推荐上来。对申报资料不全、涉嫌弄虚作假、推荐程序漏缺以及其他不当情况的,可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八、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材料收集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管理科。
地址:市政务中心3楼381办公室(长江路188号),电话:88027318,电子信箱:715202322@qq.com。
附件:1.江阴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doc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