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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阴的创客空间们】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补贴申报办法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趋势,以贯彻落实《关于聚力创新实施“暨阳英才计划”的意见》(澄委发〔2017〕13号)精神为契机,有效提升创业引领,推动我市公益性创业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组织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公益性创业活动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机构(以下简称“举办方”)。

(二)补贴条件:创业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有较大影响力,有较好效果,为我市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创业服务和创业咨询。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创业大赛、创业论坛

按创业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贴项目如下:

1、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费用(包括音响、灯光、背景布置等)、宣传费用按实际审核支出费用的50%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嘉宾费用按下列标准补贴:

一类嘉宾: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万元。

二类嘉宾: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万元。

三类嘉宾: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全国500强企业或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6000元。

四类嘉宾: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人员,全国创业领域知名创始人、专家、导师等。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元。

相当于以上四类各层次学术、技术水平者,可参照相应类别进行补贴。国际顶尖专家可采取“一事一议”。

(二)创业沙龙

创业沙龙活动规模应不少于50人,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其他公益性创业活动参照执行。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方案报备。举办方提前20日(创业沙龙提前10日)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补贷科报送活动详细方案。

(二)现场评估。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对活动现场效果评估打分,对参会人员随机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

(三)补贴申报。举办方在活动结束3个月内,及时填写《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补贴申请表》(附件5),同时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嘉宾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费支出证明(包括发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补贷科审批。

(四)综合评审。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每季度末组织局就业科、局财监科等科室进行综合评审。

(五)名单公示。通过综合评审拟发放补贴的单位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rsj/)、江阴众创网(http://www.jyscyw.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补贴发放。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级财政部门复核并按规定拨付,局财监科及时将补贴发放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收回财政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创业活动不再列入补贴范围。

2、此办法为《关于聚力创新实施“暨阳英才计划”的意见》(澄委发〔2017〕13号)的操作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方案申报表.doc

2.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现场评估打分表.doc

3.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评估记录表.doc

4.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现场调查问卷.doc

5.江阴市公益性创业活动补贴申请表.doc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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