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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模式已经翻篇,“挖挖” 以社交消费做餐饮 O2O 能否建立三方共赢?

团购模式已经翻篇,“挖挖” 以社交消费做餐饮 O2O 能否建立三方共赢?

去餐厅吃饭,我总会习惯性拍张照发个朋友圈,如果环境不错、食物扮(pai)相(de)诱人,总会有人留言问一下价格地址之类的信息。而同样的操作,通过挖挖分享到社交平台,其他人可以直接扫美食照片或一条链接里的二维码(得到餐厅信息或折扣券),如果有人因此前去消费,分享者本人也能获得相应的餐厅返佣。

比较来说,如果爱抢购是在消费前通过众人砍价来达到传播目的,那么挖挖则是在消费之后,通过现金返佣等奖励刺激,让用户分享到社交平台,产生二次传播和二次消费。创始人吴一博认为,点评类的应用缺乏准确性,你打分高的餐厅其实我并不一定适合,但是 “人以群分”,你和你朋友的喜好可能匹配性更高。

在线下,挖挖会去扫街并将餐厅签约到平台上来,到了线上,除了客单价等基本信息,挖挖还会根据餐厅的属性配以场景化的标签,比如适合情侣还是朋友聚会等。与此同时,挖挖还会设计一个分享流程,并计算一套奖励机制,未来可能是一套自动化的分账系统。

团购模式已经翻篇,“挖挖” 以社交消费做餐饮 O2O 能否建立三方共赢?2

不过,餐饮 O2O 市场杀得 “白刃相向”,美团点评、糯米和口碑,每一个拉出来似乎都纷纷中 KO 创业公司,挖挖即便是有模式上的创新,还能在这个市场立足么?目前我也不能断言,但是我觉得可以从一些角度来看下挖挖的特点:

1)站在用户的角度,其实晒本来就是一个常态,通过挖挖分享出去的东西如果能有一个流畅的使用体验和观看体验,也不会对双方造成额外的负担;

2)站在商家的角度来看,就不得不提一下盈利模式,团购的价格歧视其实给商家当然带来了很大伤害,不光是利益还有品牌,但是挖挖的方式是,我给你带来了更多客人,你赚钱了再打赏我,平台也从中再分一点,虽然实质上还是向 B 端收钱,但是商家不会有一种亏了的感觉;

3)还有餐饮这个切入点,吴一博提到,对比美丽说和蘑菇街,挖挖是让每个人都成为餐厅导购,不过同时我觉得也有点 “微商” 的味道,但是像卖衣服卖面膜或代购等总是想让人屏蔽掉的冲动,而高频次的餐饮似乎没那么让人有排斥感;(还是只是我这么觉得,另外,有不有其他领域也可以结合在挖挖的平台上?)

目前挖挖的版本已经更新,新版本预计月底上线。挖挖 base 在成都,因此他们也避开了北上广这些硝烟正浓的一线城市,在四川、重庆(吃的都不少!)等二三线城市开拓。据悉,挖挖已经完成了来自成都一家基金的 3000 万人民币 A 轮融资。

另外,就挖挖目前的发展来看,个人会有觉得它还有这几个需要攻克的地方:

一是推向市场,毕竟现在生活服务类的产品云集,地推又如此凶猛,怎样简明扼要地让用户明白挖挖的价值也很重要;二是流程体验,从一个新用户使用到转发至社交平台,再吸引第二、第三个用户看到,并且还能让他们扫码关注到完成最后的消费,每一个环点都可能出现脱节,那么就需要挖挖对每一个节点至少有流畅化的设计;三是奖励算法,前期地推拉取商家必然会慢一些,但是到后来如果越来越多的商家进来了,平台要规模化发展必然也需要技术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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