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在澄创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以下创业优惠政策:
1、创业有小额担保贷款。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澄从事个体工商¾营或创办企业(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二年内,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¾营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30万元。
2、创业有开业补贴。2012年8月29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¾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开业补贴3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3、创业有租金补贴。2012年8月29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租用场地创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按实给予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有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2012年8月29日后自主创业,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创业有社会保险补贴。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¾营,其业主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投资兴办企业并带动5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的,可按照所办企业应为投资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6、创业培训可免费。我市对本市大中专(技校、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以及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规定实行免费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掌握创办企业、管理企业系统知识,提高其创业成功率。